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彰化縣重大災害救濟安置執行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4月10日

制定依據

1. 災害防救法 中華民國091年05月29日
  為有效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各級政府及相關公共事業,平時應實施下列
  準備工作:
  一、災害防救組織之整備。
  二、災害防救訓練演習。
  三、災害監測、預報、警報發布及其設施之強化。
  四、災情蒐集、通報及指揮所需通訊設施之建置、維護及強化。
  五、災害防救物資、器材之儲備及檢查。
  六、災害防救設施、設備之整備及檢查。
  七、妨礙災害應變措施事項之改善。
  八、國際救災支援之配合事項。
  九、其他緊急應變準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