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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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南投縣國民中小學附設國民中小學補習學校員額編制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5日

制定依據

1. 南投縣國民小學附設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5日 (現行法規)
  國小補校一律稱為「南投縣○○鄉(鎮、市)○○國民小學附設國民小
  學補習學校」,其員額編制標準由本府另定之。
  國小補校兼任人員工作補助費、加班費,其支給標準如附表。
  國小補校教師授課鐘點費比照國民小學教師鐘點費標準計支。
  國小補校校務主任及組長日間授課時數,按補校班級數依本縣國民小學
  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規定排課。
2. 南投縣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5日 (現行法規)
  國中補校員額編制標準由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