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 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為建立國家機密保護制度,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特制定本法。
一、本條規定本法之立法目的。 二、本法以保護攸關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之國家機密為主,以確保國家 安全及利益,而不包括其他一般公務機密或純屬私人利益之隱私或 營業秘密事項。
一、為落實執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五條第六款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 維護事項,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