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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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01日

制定依據

1. 政府採購法 中華民國100年01月26日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採購事宜
  。
  前項稽核小組之組織準則及作業規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
  定後發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