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中央機關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 (會、處、局、署及同層級之機關)、省政府,地方機關由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分別主辦,每年定期舉辦一次,其名額及詳細規定, 由各主辦機關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