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幼兒園及其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27日

制定依據

1.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中華民國100年06月29日
  幼兒園辦理績效卓著或其教保服務人員表現優良者,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應予以獎勵;其獎勵事項、對象、種類、方式之自治法規,由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