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國民中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暫讀補校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1月25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教育法 中華民國098年06月17日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
  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2. 強迫入學條例 中華民國092年01月15日
  本條例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3.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93年07月26日
  本細則依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4. 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93年07月23日 (現行法規)
  本細則依強迫入學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