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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標準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1月25日
制定依據
1.
國家賠償法
中華民國069年07月02日
第一條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制定之。
2.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88年9月29日
第一條
本細則依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