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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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糧食局肥料運銷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制定依據

1. 臺灣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83年12月17日廢止 (現行法規)
  糧食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米穀生產計畫之擬訂及推行事項。
  二、關於米穀生產量調查、稻雜作面積航測及資訊建立事項。
  三、關於農地耕種資料建立事項。
  四、關於公糧之收購、儲運、加工及撥售事項。
  五、關於肥料運銷事項。
  六、關於糧商之管理及糧價之調查事項。
  七、關於米食之推廣及良質米產銷之輔導事項。
  八、關於國產雜量及食鹽等之購銷事項。
  九、關於稻米品質管理、檢驗及分級事項。
  十、關於米穀消費量及生產成本之調查統計事項。
  十一、關於稻米儲運及加工技術之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