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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實施平均地權與保護自耕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87年5月22日
制定依據
1.
臺灣省實施平均地權與保護自耕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六條
本基金貸款之種類、數額、利率、償還期限及申請程序,由本府以作業 要點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