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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赴大陸地區案件編審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2012217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2012217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