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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友及臨時人員辦理事務維持中立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1080025441號函停止適用,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行政院院授人企字第099007193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4點,並自99年12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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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1080025441號函停止適用,自 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