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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及其家屬申請回復名譽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1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11月21日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 金會(九二)基清企字第673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民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1月21日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 金會(九二)基清企字第673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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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申請書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