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近役齡男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有特殊原因,經內政部同意外, 其護照不得為僑居身分加簽: (一)未具僑民身分持外國護照入出境。 (二)於年滿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國,在未具僑居加簽資 格前,有入出境之情形。 年滿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國,如接近役齡期間返國,每 年累計未逾一百八十三日者,於符合僑居身分加簽資格時,得向外交 部領事事務局或駐外館處申請為僑居身分加簽,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三、(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