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合法化處理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5月31日內政部台內民字第1061101977號函停止適用,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地政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