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6月17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108080910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營建

立法總說明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係內政部依據海岸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授權訂定,於一百零五年二月
一日發布施行,迄今尚未修正。為配合一百零六年二月六日公告實施「整
體海岸管理計畫」規定,爰修正本規則,其要點如下:
一、符合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利用原則之許可條件,包括海岸保護原則、海
    岸防護原則及海岸永續利用原則。(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修正海岸保護計畫及海岸防護計畫公告實施前之許可條件。(修正條
    文第三條)
三、修正保障公共通行或具替代措施之許可條件。(修正條文第四條)
四、將自然海岸等敏感地區,列為應予避免之範圍。(修正條文第五條)
五、參照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修正最小需用原則之許可條件。
    (修正條文第六條)
六、修正審查申請許可案件應考量事項。(修正條文第七條)

法規異動

修正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