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推動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夥伴關係及資源保育補捐助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海企字第11 4100524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海洋國 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規範)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營建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