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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推動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夥伴關係及資源保育補捐助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內政部台內會字第1030186361號函訂定全文10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112年6月8日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營海企字第1121004911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 )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海企字第11 4100524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海洋國 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