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內政部臺內警字第1030873491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警政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