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在國內設有戶籍之國人得以線上申請方式換發普通護照,特訂 定本要點。
二、申請人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得線上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一)在臺設有戶籍且已成年。 (二)現持護照已逾期。 (三)護照資料頁個人記載事項不擬變更,且現持護照內頁無加簽紀 錄。
六、線上申請換發護照申請案件之作業時間,申請人居住在臺灣本島者為 十個工作日,申請人居住在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者為十四個工作日 ,且申請人不得要求以速件處理。但申請案件如有需申請人補正或到 場說明者,受理機關得視情延長其作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