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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美外交官領事官等用品相互免稅辦法換文
時間:
中華民國019年10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9年10月31日、11月11日及11月29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與美利堅 合眾國駐中華民國大使詹森簽換;並溯自 19年9月2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協定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9年10月31日、11月11日及11月29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與美利堅 合眾國駐中華民國大使詹森簽換;並溯自 19年9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