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410A號令修正發布第 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教育通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3年5月24日教育部訂定發布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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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3月24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40021228C號令修正發布第4 點、第6點、第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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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1月5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0940170287C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 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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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1月18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50197552C號令修正發布第4 點、第5點、第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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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7年1月18日教育部臺國(四)字第 0960203475D號令修正發布第4 點、第5點、第6點、第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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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8年6月12日教育部臺國(四)字第0980095540C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點,並自99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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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教育部臺國(一)字第 0990223121C號令修正發布第5 點、第6點,並自99年12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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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教育部臺國(四)字第1010235470B號令修正發布第 2點、第3點、第5點、第6點、第8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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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35592B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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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104年1月2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42648B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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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8204B號修正發布第3 點、第5點、第6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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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20338B號修正發布第1 點、第3點、第5點、第6點、第8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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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13234B號修正發布第4 ,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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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2142B號令修正發布第 10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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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華民國111年2月1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11657A號令修正發布 增訂第4點之1,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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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410A號令修正發布第 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

十、獲頒前點第一項第一款金質獎之教學團隊成員,三年內不得重複被推
    薦。
    曾獲頒前點第一項第二款銀質獎之教學團隊成員,次年不得重複被推
    薦。
    曾獲本部閱讀磐石獎績優或中央政府機關辦理獎項獲獎之方案,不得
    以相同方案參與本獎項之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