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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931A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高等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5月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020026775B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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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931A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學年度超額教師遷調或介聘名冊
附表二-學年度超額教師積分表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