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 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111154B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7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中 小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國民教育

法規異動

修正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