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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教育部藝術與人文學習列車活動補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9月8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0990143303C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5月2日教育部臺社(五)字第092006213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92年5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3年2月6日教育部臺社(五)字第093000250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全文8點;並自93年1月15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藝術與人文學習列車活 動計畫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99年9月8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0990143303C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之一-接受教育部補助之機關學校人員不得支給經費項目
附件一之二-接受教育部補助之機構學校不予經費補助項目
附件二-甲表
附件二-乙表
附件二-丙表
附件三-全國社教課通訊錄
附件四-初審表
附件五-複審彙整表
附件六-成果報告
附件七-結算表

法規異動

廢止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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