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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所屬各公立學校軍訓教官參加退休撫恤基金政府提撥經費相關作業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4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4月7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0990041788C號令發布廢止;並自99 年4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軍訓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12月31日教育部臺(86)軍字第8615191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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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4月7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0990041788C號令發布廢止;並自99 年4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