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7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7月8日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南觀芳總字第0940700408號函停 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監所

立法總說明

本所為建立出納管理制度,提昇出納管理效能及服務品質,加速公款支付
,確保公款之安全,爰依據事務管理規則第六十二條之三規定,訂定出納
管理作業流程及工作手冊,經所務會議審查通過函頒後實施,俾利出納事
務之推動。
本手冊係依法務部九十年七月十日法九十總決字第○二五三二一號函轉行
政院秘書處民國九十年七月九日(九十)秘字第 041319 號函訂頒之「出
納管理作業流程及工作手冊範本」,依據會計法、國(公)庫法、中央政
府各機關預算執行要點、事務管理規則暨手冊出納管理部分、公款支付時
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內部審核處
理準則及其相關法規,考量本機關出納管理單位及其工作性質,彙整研擬
,計分總則、安全及設施、收款、付款、各項費用之扣繳作業、票據、有
價證券及保管品之收付管理、押標金、保證金及保固金之收付、收納款項
收據之管理、出納帳表及業務之檢核等十章。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