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佐理人員請調服務地區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1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11月28日法務部法政字第0911118712號發布自91年12月 1日 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政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