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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動輔助自行車型式審驗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4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4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032211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 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公路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6月22日交通部交路九十字第006881號函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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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4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032211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