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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縣(市)快速道路開放及禁止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段範圍表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6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交治字第 10130695900號公告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自101年7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各縣(市)快速道路開 放及禁止 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段範圍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公路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6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交一字第0963477740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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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6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交一字第0963477740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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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10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交治字第09833036301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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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府交治字第 10130695900號公告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自101年7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各縣(市)快速道路開 放及禁止 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段範圍表)
附件下載
附表-各縣(市)快速道路開放及禁止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段範圍表
法規異動
修正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