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56
人,瀏覽人次:
88406262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一百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10030469111號公告施行期間 已於100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僑務
/
輔導服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2月17日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 09930411241號公告訂定發 布,生效日期自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止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10030469111號公告施行期間 已於100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