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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一百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2月17日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 09930411241號公告訂定發 布,生效日期自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止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10030469111號公告施行期間 已於100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