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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1040050339號函修正發布, 並自104年1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人事行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11月17日行政院(87)臺人政給字第021786號函修正發布,並 自87年1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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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7月12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30063120號函修正發布,並 自93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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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1040050339號函修正發布, 並自104年1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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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
法規異動
修正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