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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11月17日行政院(87)臺人政給字第021786號函修正發布,並 自87年11月1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3年7月12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0930063120號函修正發布,並 自93年7月1日起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1040050339號函修正發布, 並自104年1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