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非老非障個案安置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1110961323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6點,並自即日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處務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