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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PIC/S GMP藥品形象標章使用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衛生福利部FDA風字第1071101299C號公告自即日起 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藥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6月28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FDA風字第102110180 5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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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FDA風字第10211507 72B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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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6月5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風字第 1031102098B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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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衛生福利部FDA風字第1071101299C號公告自即日起 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第2點PICS GMP藥品形象標章
附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PIC/SGMP藥品形象標章」申請表
附件-切結書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