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藥品銷售價格及專案輸入管制藥品收費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2月4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32601055號公告修正第3點 ,自114年3月1日實施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食品衛生

法規異動

修正

三、本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得代辦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關(構)或業
    者(以下簡稱購戶)之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專案輸入,並依附表
    (專案輸入管制藥品收費項目及金額表)按件收取費用。前項費用由
    本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擬訂,經衛生福利部核定後公告實施,其因成
    本變動而需調整費用時,亦同。
〔立法理由〕
一、本點新增。
二、為加強霸凌防治觀念之宣導,爰新增本點,積極預防職場霸凌事件之
    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