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得代辦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關(構)或業 者(以下簡稱購戶)之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專案輸入,並依附表 (專案輸入管制藥品收費項目及金額表)按件收取費用。前項費用由 本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擬訂,經衛生福利部核定後公告實施,其因成 本變動而需調整費用時,亦同。
一、本點新增。 二、為加強霸凌防治觀念之宣導,爰新增本點,積極預防職場霸凌事件之 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