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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病患運送原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廢止(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40000087號公告)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防疫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6月13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0920001099號公告發布全 文,並自 92年5月23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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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廢止(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40000087號公告)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