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菸害防制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21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4 7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 25005696號令發布第4條第1項第4款,定自112年4月1日施行;第9條第2項 、第29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有關販賣菸品有同條第 1項第3款情形之罰責 ,定自113年3月22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12年3月22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保健

法規異動

修正4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