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106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60000693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健保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