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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06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60000693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健保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60000693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1-執業服務計畫施行地區一覽表
附件2-巡迴服務計畫施行地區一覽表
附件3-1-門診/巡迴時段異動表
附件3-2-執業醫師休診單
附件3-3-月申請表
附件3-4-巡迴點統計表
附件3-5-臨時申請表
附件3-6-巡迴時段異動表
附件10-3-學童口腔健康狀況及醫療需求調查表
附件4-1-執業服務計畫申請書
附件4-2-執業服務計畫計畫書內容
附件4-3-巡迴服務計畫申請書
附件4-4-巡迴服務計畫申請書內容
附件5-「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評選審查作業要點
附件6-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
附件7-1-醫療報酬申請表
附件7-2-口腔衛生推廣服務及牙醫巡迴醫療服務執行表
附件8-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執業計畫考核作業要點
附件9-巡迴醫療服務之標示製作作業說明
附件10-1-執業服務計畫期末報告
附件10-2-巡迴服務計畫期末報告
附件10-4-學童口腔健康狀況調查統計表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