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 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6月24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主字第 1081700210B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8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建

立法總說明

財團法人法(以下簡稱本法)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須針對
所主管之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財團法人
,其報送本會備查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之格式、
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訂定規定,並得依本法
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針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預決算之編審訂定監督
之規定,爰訂定「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
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其要點如下:
一、本辦法訂定依據。(第一條)
二、本辦法適用對象。(第二條)
三、財團法人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訂定原則及應載明事項。(第三條)
四、財團法人經費預算之編製原則。(第四條)
五、財團法人預算書及決算書之編製及格式規定。(第五條)
六、財團法人預算書及決算書之報送規定。(第六條)
七、財團法人會計科(項)目之訂定。(第七條)
八、本辦法施行日期。(第八條)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