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業務行銷費運用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事字第1120002692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所屬農場業務宣導費運用原則)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輔導管理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