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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業務行銷費運用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事字第1120002692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所屬農場業務宣導費運用原則)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輔導管理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8月5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事字第 1030055748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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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事字第1120002692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所屬農場業務宣導費運用原則)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