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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職業訓練機構輔導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就業獎勵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學字第1100014267號 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就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業字第 1050008007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12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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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學字第1100014267號 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