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08
人,瀏覽人次:
88511521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職業訓練機構輔導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就業獎勵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業字第 1050008007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12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學字第1100014267號 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