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對金融機構辦理購地及土地擔保放款最高貸放限額與期限之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8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5年8月31日中央銀行(85)臺央業字第112號函發布自85年9月1日 起廢除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

法規異動

廢止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