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辦法」於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發布施行,嗣經 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 ,「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 爰修正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四條。
本辦法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辦機關為國防部及其他動員 準備方案主管機關。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 「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 技術委員會」管轄,爰修正「科技部」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