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獎勵投資辦理臺南園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4月11日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建字第10800097 7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3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科學

立法總說明

依據臺南市政府於105年8月11日發布施行「臺南市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
公共設施辦法」(以下簡稱獎投辦法),第 2條規定獎投辦法之主管機關
為臺南市政府,執行機關為各項公共設施用地管理機關,並得委任其他機
關執行之。為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執行轄管臺南園區都
市計畫公共設施之獎勵投資辦理作業事宜,爰訂定本作業程序,作為未來
辦理臺南園區獎勵投資公共設施之執行原則。
本作業程序共計十三點,其要點如下:
一、法源依據(第一點)。
二、用語定義(第二點)。
三、作業流程(第三點)。
四、啟動時機(第四點)。
五、公告作業(第五點)。
六、申請資格及書件(第六點)。
七、受理單位及資格審查(第七點)。
八、評選委員會之組成(第八點)。
九、評選會議(第九點)。
十、投資計畫書圖確認及議約作業(第十點)。
十一、簽約及履約管理(第十一點)。
十二、未能完成簽約之處理(第十二點)。
十三、本作業程序未規範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第十三點)。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