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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專案進口泰國半成品皮蛋及半成品熟鹹蛋國內監督管理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農 生園籌二字第 112401731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112年8月1 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園區事業專案進口泰 國半成品皮蛋及半成品熟鹹蛋國內監督管理作業規範)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1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農 生園籌二字第1064016904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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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農 生園籌二字第 112401731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112年8月1 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園區事業專案進口泰 國半成品皮蛋及半成品熟鹹蛋國內監督管理作業規範)
附件下載
附圖-申請人專案進口泰國半成品皮蛋及半成品熟鹹蛋程序說明流程圖
法規異動
修正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