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8月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80057572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6條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空氣品質保護

立法總說明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於八十二年七月三十日發
布施行後,迄今經歷二次修正發布。本次修正係配合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
修正公布之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修正其授權依據之條次,
並因應本法第三條第三款參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汽車之定義,將「機
車腳踏車」用詞修正為「機車」。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