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7月1日海洋委員會海保字第1130006499號、農業部農漁字 第1130714078號、交通部交航(一)字第113980020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 文13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水質保護

立法總說明

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九十二
年五月二十一日訂定發布,迄今未修正。
為因應海洋污染防治法於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布,配合該法條
文修正,將援引之條次調整,並酌作文字修正,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
點如下:
一、修正本辦法授權依據條次。(修正條文第一條)
二、增訂設置航路標識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八條)
三、刪除「公私場所」用語,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三條至第七
    條、第九條、第十一條)

法規異動

修正13條